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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第四章 博士后及研究生管理办法

【2021年07月24日 00:03 点击:次 】


第一条在实验室工作的研究生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。

第二条研究生必须定期汇报研究进展,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第三条研究生若要发表研究论文,必须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投稿,发表论文出现重大问题,除导师应负的责任外,研究生必须负一定责任。

第四条鼓励研究生申报发明专利和在国际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。

第五条实验室将根据学科开设讲座,加强研究生的业务能力和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。对于“推免生”和本科毕业于“985”高校、以及全国一级学科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,第一志愿报读我实验室学术学位硕士生的,在入学后,一次性奖励5000元。

第六条本条例将按照具体情况不断补充修改,并由实验室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